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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隔震工程施工可以分包吗?

日期:2020-02-28 点击量:

5.2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规定:

第二十九条      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

 5.3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

第七十八条

        本条例所称肢体发包,是指建设单位将应当由一个承包单位完成的建设工程分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不同的承包单位的行为。

        本条例所称违法发包,是指下列行为:

(一)总承包单位将建设单位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的

(二)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中未有约定,又未经建设单位认可,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建设工程交由其他单位完成的;

(三)施工总承包单位将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分包给其他单位的;

(四)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建设工程再分包的。

 5.4  2014年10月1日起施行的《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试行)》(建市〔2014〕118号)中第五条明确规定:

     第五条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违法发包:

(五)建设单位将一个单位工程的施工分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不同的施工总承包或专业承包单位的;

5.5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

第二十四条     建设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负总责。

           总承包单位应当自行完成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 

          综上所述,减隔震工程施工属于主体结构分部工程的子分部工程,必须由项目的总承包单位负责完成施工,不可违法分包或肢解发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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